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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世纪鸿运终身寿险——客户告知书
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长生世纪鸿运终身寿险投保须知-长生人寿

1.本产品投保年龄:30天至80周岁。

2.保费规定:每期保费不超过投保人年收入的20%

3.阅读条款及投保提示书: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及投保提示书,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条款释义和保险合同的其他条款。

4.支付保费:订单生成后,请使用投保人的账户支付保险费。

5.查看保单:投保成功后,系统自动给投保人手机号码发送承保确认短信,同时自动向客户邮箱发送电子版《保险合同》,请注意查收。

6.保单生效:本公司将于网上投保且支付成功的次日零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生效日以保险单显示为准。

7.长生人寿经营区域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川、山东、河南,若非在上述区域投保,长生人寿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

8.投保客户:本产品暂时只对“仅为中国税收居民”开放在线投保。若您为“非居民”或“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请致电长生人寿全国客服热线(投诉热线):400-820-8599(免长途费)咨询相关投保事宜。

注:1)本须知中所称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2)本须知中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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