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业余普通竞赛运动】田径、游泳、球类等运动。
【保额说明】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同一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投保本公司多份综合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意外伤害”同类保障仅按最高保额给付保险金,其他保险该保障下已收取的保险费将予退还。
【未成年人保额】根据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紧急救援】如在旅行时遇紧急情况,须立即联系救援机构(24小时救援电话:400-820-7031、021-38295959)或联系新一站保险网(xyz.cn)(400-667-5599)协助处理。
【外籍人士】承保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满9个月,有工作证和居住证的外籍人士。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保本市出行;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所有保障
(1)以就医为目的或违背医嘱的旅行;
(2)参加职业/半职业的体育活动,参加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期间;
(3)职业操作或测试交通工具、受雇于商业船只、服役军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4)驾乘飞机等空中运输工具(乘坐民航、商业航班除外);
(5)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6)中暑、猝死、妊娠、安胎、流产、引产、分娩(包括剖宫产)、细菌或病毒感染(意外受伤感染除外);
(7)整形美容,医疗事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8)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既往疾病、艾滋病、精神病、投保前已存在的伤病及其并发症;
(9)体检、疗养、康复、口腔医疗、整形美容、视力矫正、眼科诊疗、心理治疗、器官移植捐献、辅助器具;
(10)醉酒、挑衅、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
(11)被保险人或旅行同伴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12)应由或已由第三方机构给付的损失。
2. 紧急救援保障
(1)脊椎间盘突出症、物理治疗、角膜屈光成型手术、流行疫病、扁桃腺、腺样体、疝气、妇科疾病;
(2)未能取得医院或医生证明;
(3)未经救援机构批准并安排的紧急救援。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
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
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
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产品备案编号),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